我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建立健全各级林业信息化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上下联动的林业信息化工作机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林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林业信息化组织体系。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林业信息化工作专职机构,明确职能编制,落实经费来源,充分发挥其在林业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中的牵头作用。
理顺信息化部门与业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关系。公共基础、跨部门和综合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由信息化部门主要负责建设管理,如林业信息化建设基础平台、公共资源数据库和基础设施、通用基础软件、内外网门户网站和跨部门业务协同系统的建设,以及综合管理和运行维护等,防止出现部门各自为政、重复投资和低水平应用问题。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业务应用系统的需求分析。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国家和地方林业信息化建设作为重大工程来实施,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信息化总体规划,设立信息化专项资金,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建立全国林业电子政务规划、预算、审批、评估综合协调机制。加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投入,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明确已建、在建及新建项目的关系和业务衔接,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的全国林业电子政务财政预算、基本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绩效评估制度。
积极开辟各种资金渠道,加强与林业有关的科技教育、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林业科研教育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申请国家、地方相关科研课题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扩大各级各类建设经费支持。同时,在市场化效益明显的领域,积极吸纳社会投资,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步伐。
资金投入要做到建设和运行并重,在加大信息化建设投资的同时,重视系统运行维护、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升级换代及培训等年度专项投资,为信息化建设成果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必要保障。三、建立健全政策机制
坚持建、管、用并重原则,健全建设、管理、应用推广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管理机制。中央和地方共建项目要广泛征求地方意见,地方建设项目要遵循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或总体方案要求。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有关要求,立项阶段要严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审批关;建设阶段,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责任人,严格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等制度;项目建设后期要做好项目验收和后评价工作,对未实现项目目标和未达到预期效果的要提出整改要求。
建立健全各级林业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考核评估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考评标准,对各级林业信息化系统(包括林业信息化建设基础平台、基础设施、数据库、应用系统、门户网站等),在建设和运行中的标准规范性、格式统一性、系统稳定性、服务多样性、资源共享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四、积极引入社会力量
林业信息化建设是一个涉及诸多技术和产品支持的工程。要在发挥政府和事业单位优势的同时,鼓励相关企业参与林业信息化建设。加强林业信息化科技支撑,建立一套科学的市场机制,建立标准、严格的准入制度及监督管理、软件质量、工程质量验收等制度,对参与林业信息化建设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严格把关,保障林业信息化的质量。
依照全国林业信息化运维服务标准规范有关要求,建立综合运行维护服务平台及相应的运维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维护工作。建立国家和省级运行维护中心,鼓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参与运行和维护,实行服务外包。运行维护实行流程化管理,制定并推行故障处理、变更管理、投产项目交接管理等流程,使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抓好林业基础信息资源、网络等基础设施资源的统一配臵,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搞好基础设施的修管用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建立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评估机制,构建合理有效的系统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投产系统安全运行情况的检查。强化运行维护保障,形成激励约束有效管理机制,推进运行维护工作的规范化、自动化、集中化管理。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林业信息化建设集多项高新技术于一体,技术含量高,建设难度大。林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要本着科学编制、整合资源、严格筛选、用管一致的指导原则进行。下大力气普及信息技术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承担林业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机构要注重技术队伍的建设,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高技术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吸引高素质的信息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造就一支规模和结构能够适应林业管理现代化需要的电子政务技术队伍。加强面向偏远林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教育服务,提高林业基层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六、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
实现行业内部信息化工作定期交流和互动。重点加强国家和地方林业信息化部门之间、各地方林业信息化部门之间工作交流,形成良性的交流机制。充分借助从事林业信息化相关工作的国内科研、教育、企业的技术力量,在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方法合作交流过程中提高林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与其他行业、国外的交流。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和信息技术特点,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同世界林业信息技术先进国家的战略合作,提高对关键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的消化吸收能力,不断提高我国林业信息化建设水平。七、加强标准和法规建设
标准规范建设是林业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在林业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全过程中,要遵循统一的标准、规范和其他各类相关技术规定,以保障信息资源有效地开发和利用,计算机网络和其他设施高效运行,系统各部分间互连、互通。
国家法律和法规是林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障,进行林业信息化建设需要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日常事务、项目建设实施、信息共享服务、数据交换与更新、数据库运行、项目组织等管理办法和制度,为林业信息化建设保驾护航。八、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
加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林业信息技术创新方面资金的投入,集中力量组织实施林业信息化科技工程,依托国家和地方科技力量,加强林业信息技术创新的条件设施建设,形成全国林业信息技术创新体系。
实施林业信息化关键技术创新与引进工程。配合林业信息化建设工程的需要,优先研究和制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林业信息标准,通过标准的贯彻规范林业信息化建设。在林业生物信息获取、卫星遥感信息应用、森林生态系统模拟和评价、林业资源和灾害监测预测、林业信息资源整合、基于网络信息交换和服务、林业知识挖掘与辅助决策等技术领域,瞄准国际前沿,加大投入,突出自主创新。采用国际先进、成熟、符合主流发展方向的地理空间信息技术、海量数据管理技术、可视化技术、信息交换技术、模型模拟技术、安全访问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在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应用。
开展林业信息技术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
如何解决林业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森林资源管理上林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缺乏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林木少批多采、林地逆转呈扩张之势,森林资源在不断地遭到破坏,可采资源锐减,森林质量不断下降。不仅影响到林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也将影响到林业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森林资源状况是衡量林业工作成效最重要的标志。森林在发展过程中因受人为经营活动和自然因素影响,森林资源始终处于消长动态变化之中,因此,必需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与监督,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
一、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建设。要将森林资源监管过程划分为经营、生长状况、利用与流通安全等三个阶段,把管理平台建在县一级,监管建在市一级,服务延伸到乡镇,同时兼顾地级、省级森林资源监管的需求。要结合电子政务管理,基于数据共享与信息联动,建立种子种苗生产经营流通管理系统、森林经营空间决策支持系统、森林资源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森林防火联动监管系统、生态公益林管理系统、森林资源规划设计系统、古树名木管理系统、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监测系统、林权信息管理系统、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林产品流通管理系统、林地征占用管理系统、森林资源流转信息系统等系统的森林资源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二、强化稽查监督机构,规范森林管理制度,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抓好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确保森林资源的管理部门及各项项目造林有序的进行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监督。对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及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促使各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及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廉洁而又公正执法。
三、加强对林权流转的监督。切实加大林地林权管理力度,依法保护好林地资源进一步严格林地林权管理,坚决遏制林地资源的非法流失。认真组织开展好林地保护管理执法大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查处一批久拖不决的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大案要案,坚决刹住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歪风。
四、加强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确保采伐限额的严格执行。落实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在执行采伐限额中的责任制度林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把林木采伐的“源头”管理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通报制度。 加大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超限额采伐行为。组织开展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核查,重点加大对天然林阔叶林保护力度,绝对不允许再出现超限额采伐问题。
五、依法整顿木材流通秩序,强化对木材经营(加工)和木材运输的检查监督。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理整顿。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要严格审查其木材来源,符合条件的,要限期补办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认真落实破坏森林资源责任追究制度和案件报告制度。全面提高资源保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和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稽查管理队伍建设,采用先进技术,改善执法条件,进一步保持森林资源稽查管理和执法队伍的稳定
七、宣传林业法规政策,增强公民遵守林业法规的自觉性。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注意利用标语、宣传车、展板、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公民宣传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从事维护国土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向社会提供森林生态服务的行业等知识,增强公民的环境保护和依法治林意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是做什么的?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主要从事的工作是:
1、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负责管理信息领域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使用和管理工作;
2、大型数据库数据管理员,在信息管理领域内负责大型数据库的系统管理、安全管理和性能管理工作;
3、网站,在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
4、计算机高级文员。
扩展资料: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技能:
1. 掌握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方法、设计方法和实现技术。
3. 具有信息收集、组织、分析研究、传播与综合利用的基本能力。
4. 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5. 了解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
7. 掌握软件设计流程,熟悉互联网产品开发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森林评估有专业机构吗
森林评估有专业机构的。
2006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这是目前止,林业行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核心性法规,对我国林业行业涉及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中流程、机构、资质、人员等做出原则性规定。
依据以上(财企[2006]529号)文件规定,根据评估标的物的不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要求分以下三类:
一 国有森林资源资产部分
要求具有财政部系统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相关机构信息可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上查询)的评估机构,需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并且评估报告要有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两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签字。
二 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部分 要求具有财政部系统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相关机构信息可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上查询) 的评估机构, 需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并且签发评估报告要有两名资产评估师签字。
三 金额100万元以下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评估部分
1、具有财政部系统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 可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并且签发评估报告要有两名资产评估师签字。
2、要求林业系统管理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具备丙级(含丙级)林业资源调查资质,可以出具评估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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