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地质灾害资质的申报流程大致是什么样的?
收集资料地灾资质变更流程,在“全国地质灾害资质申请报盘软件”填写信息并导出报盘文件地灾资质变更流程,在政务服务网上传“报盘文件”提交申请地灾资质变更流程,5个工作日内会给出意见补正地灾资质变更流程,20个工作日内会组织专家审批资料(专家审批时间另外计算)地灾资质变更流程,审核通过后公示7天,然后7个工作日内发证(若审核不通过,则半年后才能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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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签合同--直接变更(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联系我的头像)
资质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交复印件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校验原件):
1、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
①《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注册地址变更:
①《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③租房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企业自有房屋只需提供产权证明)。
3、企业注册资本金变更:
①《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③股东会决议。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①《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③股东会议决议;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有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书)。
5、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
①《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任职证明;
③身份证、职称证书;
④养老保险凭证(提供申报前近一个月的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缴费凭证);
⑤劳动合同。
6、企业名称变更:
①《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③股东会议决议;
④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⑤企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
⑥资质证书正、副本;
⑦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7、跨市(州)区域变更:
①需提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关系变更审核表》(见附件5,由原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④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正、副本;
⑤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资质变更怎么办理流程
资质变更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资质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根据资质等级向相应的发证单位提出申请;
2、本省企业变更相关信息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变更信息申请表》;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名称变更的还需提供资质证书正本原件);
(5)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企业整体改制变更的需提供企业改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②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任命文件及本人身份证、职称和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复印件;
3、企业注册地跨省变更的,企业应通过变更后所在省受理单位申请,由变更后所在省受理单位负责办理变更手续。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变更前原资格证书所在地省受理单位同意变更并加盖印章的《企业资质变更信息申请表》原件;
(2)资质申请表;
(3)资质申请表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企业资质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办理流程?
基本就是收集各种材料,就是人员和设备的各种材料,然后在自然资源局的网站提交资料,然后就是等待审核,通过之后就是公示,公示完就可以拿证了,我是惠州的公司,这边通过之后还核查,说是随机抽到的,好在当时是给一家代办公司包过的,那边直接处理了,网上可以搜索一下这家公司,广州合联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申请和变更,需要些什么资料和流程?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章程修正案;
6、验资报告
(三) 住所变更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章程修正案;
(四) 法定代表人变更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章程修正案;
6、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或股东会决议、个人简历(法定代表人变更)
(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公司类型
1、企业变更申请书;
2、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4、 4、公司改制报告和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同意改制批复及其他相关改制材料
一、受理
1、责任人:厅政务办理中心受理人员 。
电话:0731-4455861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7)对变更内容及时更改数据库。(属建设部审批的名称变更及时报部审批)
3、时限:即办
二、审定
1、责任人: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涉及资质标准的或企业解体整体转让的,由房产处进行审定。
(2)按变更条件及标准,依据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审定;
(3)对符合变更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变更意见。对不符合变更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不同意变更意见
3、时限:即办
三、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1、责任人:厅政务办理中心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同意变更的,工作人员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2、)、对不予申报的,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
3、时限:即办